护士处方权是指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中被授予开具药物和相关检查的权利。广义上的护士处方权包括护士对病人的饮食、心理、治疗、疾病发展以及护理级别进行的判断与决策。
我国护士处方权的研究:
1、关于开放护士处方权促进因素的研究。建议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一定资质的护士特定情况下的部分处方权;制定处方护士的职责范围及实践标准和考核标准;完善护理学基础理论课程的设置。
2、关于护士处方权准入资格的研究。大部分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研究表明护士应具有主管护师资格、护理本科学历且至少5年社区工作经验或者具备护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至少拥有2年社区工作经验。
3、关于护士处方权内容的研究。给予有一定资质的临床护士急症情况和延长处方情况中的慢性病管理下的具体药物处方。
4、关于护理教育中增设护士处方权相关课程的研究。对我国的护理本科教育增设相关法法规课程如处方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法律关系等和护理干预课程。
关于开放护士处方权的建议:
1、制定护士处方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建议国家在广泛调研、反
复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我国护士处方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从小范围做起,由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开放处方权。建议我国也可从小范围做起,先给予一定范围的有限的处方权,然后由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开放处方权:从社区护士和专科护士开始逐步开放处方权;从慢性病稳定期等疾病病人开始逐步开放处方对象;从常规检查、慢性病健康教育等非药物处方开始逐步开放处方内容最后从小范围试点开始逐步推广到全国。
参考文献:
[1]冯斯特,李秀芝,李莉,等 .我国关于护士处方权的研究进展
及建议[J].护理研究,2020,34(1):101‐104.